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08日
内容和办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发展之基,也是财富创造的源头活水。准确把握新形势,积极应对新挑战,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和就近就地创业就业,有序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流动,是关乎社会稳定、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的全局性问题。2020年末,黔东南州户籍人口484.73万人,常住人口355.20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99.66万人,在外就业121.02万人(其中跨省就业79.8万人)。
一、制约农业产业发展
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使农村人才流失,农村产业发展失去了主力军,耕地利用率下降,土地闲置撂荒现象严重,农业生产积极性不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整体推进困难,无法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有效的劳动力支持,不利于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推广。
二、农村”三留守”问题凸显
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留守”问题日益凸显,导致公益事业建设难;人才流失选拔干部难;婚姻问题越来越突出,家庭结构容易动摇;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严重缺位;缺乏对留守老人的照护等。
三、劳动力综合素质偏低,竞争能力弱
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劳动力整体受教育程度偏低,缺乏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大部分从事如制造业、建筑业等劳动技能低、安全系数低、劳动强度大的行业。发达地区和东部沿海城市对劳动力整体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农村劳动力“就业难”和用工单位“招工难”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
四、就业方式存在盲目性和无序性
由于亲情观念、家族观念和家乡观念强,亲友、老乡之间信任度高,大部分农村劳动力依靠“亲带亲,友带友,邻带邻”关系自谋输出,通过政府或职业中介机构组织劳务输出外出就业的相对较少,组织松散,随意性大,风险高。
五、社会权益难以保障
农村劳动力在卫生、失业、养老、医保等方面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然严峻,克扣和拖欠工资、劳动时间长等现象时有发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较低,劳动权益得不到维护。
建议:
一、发展农业产业带动就地就业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现代农业和规模农业,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山地特点,围绕生态优势,发展山地特色农业和林下经济,加快培育支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同时吸引和培育更多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要求的新型农民,发展壮大吸纳农民就业的新市场主体,为推动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创造有利条件。针对农村和农民给予众多惠民政策优惠,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从而吸引外出农村劳动力的回流。
二、结合新型城镇化带动就近就业
一是稳住城镇就业大盘。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发展新型服务业,强化工业支撑作用,推进二三产业协同发力,不断增强城镇聚集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实现产镇融合、镇村融合,带动劳动者就近就业。同时,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助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鼓励个体经营发展,支持新就业形态,拓宽灵活就业渠道。二是大力支持返乡创业。在创业项目、财政扶持、土地流转、人才引入、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方面为返乡创业提供具体支持,在户籍管理、子女入学、创业保障等方面营造宽松环境,吸引有技术、有能力、有抱负的返乡农村劳动力回乡兴办企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使一些不想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实现“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动乡村振兴,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空间。
三、健全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增强就业竞争力
一是根据市场需求实施分类培训。根据企业需求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进行对口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上岗无缝对接。依托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职业中学,进行就业培训,岗前培训等,强化专业技能、紧缺工种、新技能培训,逐步形成有组织劳务输出由“苦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的良好格局。同时,结合农村留守劳动力的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举办农业科技、种养殖技术培训班,培育有技术、会经营、懂管理的新型农民,弥补当前农村技术、劳力的不足。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法律知识、维权意识和劳动纪律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以培训促进就业、就业引导培训、维权稳定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维权意识,保障其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精准服务
一是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为沟通政府部门与基层群众的桥梁,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完善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全方位地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二是构建畅通的就业信息平台。一方面,利用好佛山对口帮扶黔东南州的机遇,加强与佛山市、“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的劳务对接,广泛收集用工岗位信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开展各类型招聘会,并通过就业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各类就业信息,疏通转移渠道,引导广大农村劳动力“走出去”务工就业。另一方面,加大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力度,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协调对接返岗较为集中的输入地政府、企业,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信息,搞好服务。三是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引导就业、激励就业、扶持就业、对接就业的政策,及时兑现创业补贴、培训补贴、就业援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逐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同时,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易地搬迁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四是强化农村劳动力权益保障。要完善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的维权工作协调机制,输出地和输入地高度配合,共同参与,合力维权。一方面,输入地要切实维护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的社会权益,加强劳动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健全劳务纠纷协调仲裁机构,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农村劳动力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帮助农村劳动力解决好拖欠工资、劳动环境差和工伤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建议输出地工会、人社局、妇联和司法部门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通过在沿海发达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聚集地、本地外出人员集中地设立服务站、开通免费服务热线等方式,维护外出农村劳动力在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生活条件、社会保险以及工伤、死亡事故处理等应有权益,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维权服务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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