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东南州在发展乡村振兴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字号: 大 中 小
内容和办法:
乡村对于黔东南来说,具有稀缺性资源价值。发挥乡村资源优势,需要在科学规划与有效实施之间把握节奏,既要有更精准的发展定位和更长远的战略规划,也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乡村规划的理念认知层面,存在乡村肌理和乡村特征要素“被弱化”的问题。要警惕以“城市社区再造”的理念规划乡村,特别是在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试点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过程中,不能按照城市建设的思路去规划复制,更不能把乡村建成城市风格。切忌在乡村建筑风貌设计中体现“去农村化”的“兵营式”风格,带来乡村文化记忆的丧失。
二、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方面,存在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诸多国际化大都市推动乡村振兴运动的成功案例显示,乡村振兴“活的”经验和有益创造诞生在一线,归根结底,在于充分尊重和激发农民的主体性作用,让农民广泛参与其中。切忌政府因包揽过多、权责边界不明等带来发展的制约。
三、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进度方面,存在“长期目标短期见效”“过于急于求成”问题。乡村振兴事关百年大计。乡村总体规划、产业造血机制培育等尚需时间,应防范将乡村振兴长期历史任务短期化的倾向,克服推进中的急躁心态。具体到一些涉农土地、资金等相关政策落实,还需因事而异。切忌在推进过程中以“一刀切”的时间节点作为强制性要求,应留有相对灵活的时间和空间余地。
四、在目标任务达成效果方面,要防止“以典型塑政绩”、追求“盆景式风景”情况的发生。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和关键,真正以产业带动的乡村,才可能让乡村活起来,让农民富起来,才可能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切忌以财政高成本、高投入换来“盆景式”再造,这将为乡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难题。
建议:
一、注重乡村价值的保护和挖掘。充分尊重黔东南的自然肌理和生态脉络,充分保护乡村的生态、生产和生活的空间功能,展现其完整复合式生态系统价值。除了深化理念认知,更要在具体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下更大功夫研究。
二、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在措施方法上激发农民的内生活力和动力。对于如何建房,在哪里建房,建什么样风貌的住房等问题,通过机制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明晰推进主体;对于基础性设施建设,以县、乡、镇等财政投入为主,进行整体性推进;对于村民自主建房、修缮、翻建等,充分释放村民自主选择权,在保持风格相对统一的前提下,充分给予自主选择的空间;对于建房出资等问题,从长远考虑应通过建立机制明晰权责。
三、注重规划村落建设因时制宜。要慎重把握实施节奏的轻重缓急,必要时,可针对具体实施项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考量,做到州、县两级“一事一议”,给予适当的弹性实施时间,避免对项目完工节点要求过死。
四、注重考量测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真正做到不同的项目内容,有不同的特色和价值;不同的区域村落,有不同的空间特征、沿革历史和发展实力;不同的规划方案,有不同的财力构成和资金来源。以更灵活的考量和测评机制予以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给予有步骤、分阶段的科学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