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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居)专职社保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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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基层劳动社保平台服务水平不高,社保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逐步显现。目前我州16个县市所辖2350村(居)均未配备专职社保干部,村级社保工作大多由大学生村官、村文书或其他村干部完成,由于工作职责不明确,安排到村(居)的就业社保工作没有落脚处,严重影响了村(居)委劳动就业和社保工作正常开展,严重制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为便于向村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社保、医保、劳务开发等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建议:

配备村(居)委社保专干。根据村(居)组织辖区内的服务对象数量,综合考虑辖区人口、辖区面积、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量等因素,每个村(居)至少配备1名思想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较高、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强的社保专干,并纳入村(居)委干部职数,由村(居)委统一管理。

明确村(居)委社保专干主要职责。1是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咨询、解释工作;2是对辖区内村民家庭成员、劳动人口、就业状况、职业技能、求职意向以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3是负责辖区就业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为就业人员提供指导和培训,对辖区内委培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就业情况调查和统计;4是做好辖区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宣传动员工作,为参保群众办理参保,领取待遇、死亡人员申领丧葬补助以及开展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5是完成人力社保部门和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村(居)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将村(居)委社保专干作为在职村(居)干部补贴对象。村(居)委社保专干享受在职村(居)干部同等待遇水平,让长期在基层村(居)委工作的社保专干收入能有一个增长机制,确保村(居)委社保专干部队伍的稳定。

提高村(居)委社保专干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变化情况,加强对村(居)委社保专干的政策、业务和服务技能等培训,每年至少对社保专干进行一次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村(居)委社保专干的素质。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人社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