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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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州上下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多次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积极创新方法,千方百计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高质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根据对州县落实此项工作的调查了解,州级制定出台了《黔东南州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州县两级成立了未保委,并建立了强制报告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乡村两级明确了儿童主任,州县乡村通过开展法律宣传、综合救助、特殊关爱、司法保护等举措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问题:
(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组织保障方面存在不足。面对全州未成年人尤其是特殊未成年人基数大的现状,在组织保障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州县两级没有设立专门独立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二是没有落实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三是在阵地建设上,目前全州儿童福利机构、村级儿童之家相对不足,无法满足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的需求。
(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家庭关爱方面有所缺失。一是家庭安全监管意识不强。由于寒暑假期未成年人放假在家,家长忙于各种事务导致监管不到位,暑期发生儿童私自下水游泳导致溺水事件时有发生;二是家庭教育引导不到位。据近年来的报道,问题未成年人较往年有所增多,尤其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上升趋势。
建议:
(一)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教育、家庭、网络、司法、社会等各方团结协作、联动发力,齐头推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识与氛围,才能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
(二)及时完善配套政策及措施。建议州级层面结合国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省级修改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尽快修改完善出台全州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配套政策及措施,在人员落实、阵地建设、资金支持上进行明确并予以保障;同时针对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购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服务、新增提升基层儿童之家建设等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给予资金帮助和项目扶持。
(三)加强司法保护促进家庭教育。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加强2021年6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202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增强广大家庭履行好未年成人保护的家庭保护与教育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强化排查及时更新完善特殊未成年人台帐,加强走访强化动态监测,落实强制报告工作机制,为精准开展特殊未成年人保护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司法保护。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针对履职缺失的家庭,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干预、未履职的依法进行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护法意识,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