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措施保障农业项目资金支付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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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必须着眼国家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措施要硬,执行力要强,确保稳产保供,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发展。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农业稳步发展。在财政项目资金的支持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得到了大面积推广应用,促进了规模化产业壮大、变强,积极推进了新时期下农业向现代化、高质量前进的步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国家每年都下达不同种类的农业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农业生产,下达的资金在提高粮食、果树、蔬菜等作物单产和促进畜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农业生产资金支付现状分析
据调查了解,我州各县农业生产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资金主要用于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各种惠农政策补贴、补助等,以提高生产效益和激发广大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确保“米袋子”、“菜篮子”的供应,保障粮食安全。近年来我州多数县级地方政府债务逐年加重,每年需要向银行支付利息额度较大,财政资金日趋紧张,农业生产和救灾资金等项目实施完成后资金难以得到及时支付,有的项目拖欠款已长达2-3年。如:据锦屏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统计,截至2021年11月,近年来锦屏县已实施的各种农业项目资金已累计达8000余万元尚未支付。
二、项目资金未及时支付问题分析
1、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通过农业项目实施是推动新品种、新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是促进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效能、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由于资金没有得到及时支付,导致部分项目实施无法如期有效推进,在项目实施关键时期,实施单位资金缺口量大,实施进度和质量受到较大影响。
2、影响上级财政资金对下一年度支持。据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1月11日下发的《关于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的紧急工作提示》,项目资金执行率指标和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对各县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据调查了解,我州大部分县由于财政困难,项目资金大多未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支付完成,资金执行率偏低。如达不到上级业务部门考核要求,或将被取消下一年度资金安排,失去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
3、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项目的实施给当地农民带来了资金、物资支持,推动了农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和地方财税收入。没有了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将失去强有力的项目支撑。
4、影响部门的征信。近年来,由于各地都存在不同程度财政困难,多数县农业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付资金未得到及时支付,存在长期拖欠企业项目工程款、项目实施物化补助采购款的现象,导致农业部门信用受到影响,部分农业项目在实施采购招标过程中,企业投标、供货意愿不高,项目按期有序推进困难重重。
三、建议
为切实有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提高农业生产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才能保证每年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
1、精准施策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各地政府、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对债务化解的支持,通过逐年渐进消化,减少债务存量。以经济建设为主要任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促进一、二、三产业稳妥快速发展,拓展财政收入渠道,切实增加财政收入,适当压缩一些不重要的财政资金支出,以缓解财政压力。
2、加大措施保障农业生产资金的及时支付。“农稳则国稳,农兴则百业兴”,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农业的重要地位无可替代,国家财政农业生产资金项目的实施是助推农业快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政府、财政部门应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障上级下达农业资金专款专用,加大农业生产资金支付力度,确保资金按时支付,为争取上级更多项目资金支持打下良好基础。
3、建立农业生产资金绿色支付通道。为了保障农业生产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支付,建议各县财政单独设立农业生产资金银行专户,无论财政如何困难,都要确保农业生产资金及时支付,提高资金执行率,保障农业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