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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州内医药企业在州内医疗单位开户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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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我州现有中药材生产企业共13家,中药材种植企业及合作社300多家,种植面积30万余亩,主要以钩藤、黄精、白及、天麻、灵芝、铁皮石斛等本地原有药材为主。直接带动农户就业近10万余人,在脱贫攻坚阶段曾作出重大的贡献。由于我州目前还未出台本地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州内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中药材产品,使我们大多数本地中药材生产或销售企业产品滞销、积压严重。

州内的各医疗机构可能因某些个人利益或其他不得而知的原因,不肯接受本地中药材企业在其单位销售开户。为了帮扶我们本地企业、支持我们本地企业度过难关,以后能更好的发展,也为了税收不外流增强财税实力。

建议:

州委州政府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引导州内各医疗机构积极的为本地中药材生产或销售企业参加到单位中药材采购竞争中来。既振兴本地中药材产业,也增加了州内就业和税收。

例如:2019年,上海市发布政策,上海市所有国有医疗单位使用的中药饮片及制品,必须是注册地在上海市内的中药生产企业的产品,以便于产品质量的统一监控。同年,湖南省亦出台相关文件支持本省企业。虽然我们州经济还不太发达,但是我们有着民族自治的优势,应该效仿其他地方相关政策,支持本地市场主体能够参与公平竞争。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卫生健康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