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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物业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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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是城镇最重要的民生工作之一,黔东南州物业管理虽经过20余年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改善和提升了人居环境,但因在物业规划、建设、销售、验收、交付、使用、管理、服务等物业相关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中指导和监管的专业度、专职度、深度、精细度不够,目前还很难满足广大居民的安居需求和城镇的发展需要;城镇的发展需要良性有序不断增加人口、人流、人才、人力,安居才能乐业,深化物业管理不断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

一、提高物业管理的重视度各县市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司法及物业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在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配置专业专职人员组成的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物业管理专家委员会、物业管理联动执法委员会、街镇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行业协会、装修行业协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适合当地的地方性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领导、指导、监督物业规划、建设、销售、服务、使用、业主自治和专营、维保、维修等相关监管部门的日常管理行为,开通物业投诉直通物业管理领导委员会的线上受理渠道,持续、精准、及时、高效加强物业相关行为的监管和问题的提早化解,逐步根本依法依规依策持续规范物业相关行为。

二、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监管部门应充分配置足够的专业、专职人员各街道成立以主要班子成员牵头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在县市物业管理领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指导各社区成立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小区)为单位、社区在编人员为主、业主代表参与的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街镇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下切实代行业委会职责,精细化引导、指导、协调、监督好业主自治、物业公司履约、业主责任义务履行和权力行使、邻里关系构建,常态化加强物业法律法规、物业消费和小区共建共管共享等物业相关知识意识的提升宣传;物业管理人员应常态化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学习,提高凯里市物业相关行为的指导、监督能力和水平。

三、成立物业管理联动执法委员会出台恶意欠费、随意违停、肆意侵占、煽动起哄、乱搭乱接、乱扔乱抛、乱养乱闹、乱贴乱画等破坏小区生活环境的不良行为便捷惩戒措施,及时查处纠正、长效遏制;特别是物业公司采取非正常方式竞聘、将未办理承接查验的物业交给业主、新老物业交接时未办理承接查验、责任义务履行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安全管理工作严重缺失,以及业主委员会随意越权决定或肆意侵占小区公共权益,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职责、侵占业主权益等行为,应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打击和杜绝,推动物业使用和管理服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市场化发展。

四、健全物业管理专家库。各县市组建物业管理专家库,成立物业管理专家委员会,在县市物业管理领导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参与物业规划的评审,提高物业的科学性、前瞻性、使用性、维保性等,提升品质细节,减少先天性缺陷;参与物业竣工验收和承接查验评审,减少带病交付;参与物业中大修报告的评审和维修验收,进一步提高维修资金使用的精准率;参与物业企业的动态考核、考评和业务能力的培训,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指导街镇物业管理部门提高业主自治行为的指导、监督能力,参与业主大会筹备和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日常履职的审查,以及业主委员会账务的审计,规范业主自治行为和提升业主自治管理能力;参与物业服务选聘的指导和评标,进一步规范物业选聘行为,帮助建设单位和业主依法依规尽可能优选到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住建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