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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建言
关于增强组织力量 夯实商会党组织基础的建议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08日

内容和办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会组织队伍迅速增长且作用越来越突出,而商会党建工作又是商会建设中的一项核心工作,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商会的党建工作还比较薄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商会党建情况

目前,州直属商协会共有23个,其中10个商协会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得相对较好的党组织有:州温州商会党支部、州福建商会党支部、州广东商会党支部、州汽车产业联合会党支部。共同特点是外聘有党建指导员、党组织书记履职好、党组织生活正常、党建日常工作规范、党员和党组织作用发挥好、没有违纪违法问题,党支部充分发挥了政治引领作用,推进商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党建工作开展一般的党组织有:州浙江商会党支部、州江西商会党支部、州江苏商会党支部、州河南商会党支部。共同点是党组织书记基本能够履职、党组织生活基本符合要求、党员和党组织作用发挥一般、没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党建工作开展得较差的党组织有:州湖南商会党支部、州四川商会党支部。共同点是党组织书记由于各种因素不履职尽责,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差,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党员和党组织不发挥作用,商会班子严重内耗,矛盾突出,商会主要领导有重大违法行为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组织力量薄弱。由于州工商联(民间商会)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少事多,没有过多的精力放在商会党建业务指导上,导致部分商会虽建立了党支部,但仍停留在起步阶段,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党建工作处于无专人抓和指导管理的状态;二是党务工作能力弱化。由于缺少工作经费,对商会党支部书记及党员的集中培训少,导致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员对党的基本认识、党务知识、组织活动程序学而不深、工作经验欠缺、业务能力不强,党建工作任务得不到有效保证。

建议:

为有效解决以上问题,充分发挥商会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促进商会建设,力保“两个健康”,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工商联对所属商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对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所属商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察考核。统战部、工商联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工商联党组应当支持和配合做好所属会员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特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增设机构,提供组织保障。在州工商联增设党建机构,如党委办,通过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等,确保有人干事,从而更好地指导商会党建工作,改变商会党建工作无专人抓和指导管理的现状。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提高商会党建综合实力。在增设党建机构的基础上,增拨工作经费,为更好地开展商会党建工作乃至会员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经费保证,提高“两个覆盖”率和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附件: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委统战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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