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14日
来源 : 黔东南州政协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 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2.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
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2个办公室,1个研究室,7个专委会,5个科室,3个事业中心。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3个,分别是机关服务中心、智力支边服务中心、理论研究服务中心。编制数18人,实有人数14人,事业单位编制数18人,实有人数14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864.57 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380.81万元,增长15.33%,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了收入支出的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 2022年度收入合计273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8.13万元,占99.17%;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 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2.8万元,占0.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 2022年度支出合计284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3.06 万元,占79.96%;项目支出569.83万元,占20.04%;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 万元,占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832.4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363.64万元,增长(降低)增长14.73%,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了收入支出的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 %。与2021年相比,增加529.45万元,增长22.99%,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委员视察,其他政协事务支出等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474.96万元,占87.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74.95万元,占6.18%;卫生健康支出(210)95.3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221)87.2万元,占3.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08.13万元,支出决算为28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9 %。其中:
1.行政运行(2010201)。年初预算为1851.77元,支出决算为188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于预算部分是用上年结转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202)。年初预算为198.34万元,支出决算为24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于预算部分是用上年结转经费支出。
3.政协会议(2010204)。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于预算部分是用上年结转经费支出。
4.委员视察(2010205)。年初预算为25.68万元,支出决算为6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于预算部分是用上年结转经费支出。
5.参政议政(2010206)。年初预算为23.34万元,支出决算为2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其他政协事务支出(2010299)。年初预算为32.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4%。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2080501。年初预算为1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2080505。年初预算为97.8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大于预算部分是用上年结转经费支出。
10.2080506。年初预算为51.98万元,支出决算为5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大于预算部分是用上年结转经费支出。
11.2101101。年初预算为95.01万元,支出决算为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大于预算部分是用上年结转经费支出。
12.2210201。年初预算为87.2万元,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3.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1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0.28万元、津贴补贴343.54万元、奖金485.73万元、伙食补助费13.6万元、绩效工资5.0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11.42万元、职业年金51.98万元、医疗保险91.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10.25万元、住房公积金144.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29万元、离休费16.7万元、退休费223.93万元、遗嘱生活补助3.14万元。
(二)公用经费259.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5万元、印刷费0.11万元、水费7.52万元、电费12.33万元、邮电费28.09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维护(修)费2.47万元、公务接待费6.05万元、劳务费33.33万元、工会经费17.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他交通费83.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7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14 万元,支出决算为69.05万元,完成预算的95.7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没有开展。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9.05 万元,比上年增加21.58万元,增长45.45%,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0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87.33%,比上年增加18.39万元,增长41.21%,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6.0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2.67 %,比上年增加3.19万元,增长111.70%,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成效,接待任务有所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3.00万元,支出决算6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0万元,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年审费、停车洗车费等等。2022年,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9.14万元,支出决算6.05万元,完成预算的66.15%。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05万元。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168批次,523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员会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70万元,比上年减少20.52万元,降低7.32%,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州级综合车辆保障)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79.8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协事务(02)行政运行(01):指政协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协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政协的专项业务和一次性专项业务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协事务(02)政协会议(04):指政协的全会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协事务(02)委员视察(05):指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等相关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协事务(02)其他政协事务支出(99):指政协基层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改善办公条件等和“大美黔菜”活动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指目标绩效管理奖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民族事务(23)民族工作专项(04):指智力支边办民族工作专项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在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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