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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黔东南州特殊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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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近年来,我州特殊教育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项目推动下,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形式多样、特殊学校办学特色凸显。通过特校入学、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形式,基本实现了特殊教育“全覆盖、零拒绝”,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但在全州教育督导体系中,对特殊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不具体,特殊教育领域的专兼职督学少,督导力量不足。特殊教育系统又缺乏相对统一的质量监测评估标准和激励机制,导致各县(市)特教学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无明确目标和方向,影响特殊教育办学质量。

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督导监测评估体系。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教学规范化、教育质量监测评估贯通融合,从州级层面建立完善特殊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全面推动各县(市)特殊教育发展。

二是选拔优秀的特殊教育专家担任专(兼)职政府督学。在专(兼)职政府督学中加大特殊教育人才占比,定期组织开展特殊教育专项督导,积极探索形成科学实效的特殊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助推特殊教育学校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促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教育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