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大美黔东南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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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黔东南州花卉(比如兰花)、药材(比如杜鹃兰、金毛狗、白及等)、鸟(画眉、红腹锦鸡等)产业同时得到了发展,其中大部分资源来自于野生。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很多人上山,大量采集兰花、杜鹃兰、画眉等动植物高价出售给本地或外地收购者,过度的采集,一定程度的对我州特色野生动植物生态造成影响。
2021年2月5日公布实施的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2021年9月7日公布实施的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发布以来,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名录中受保护的动植物肆意滥采和交易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与拯救濒危野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相违背。
建议:
一、强化组织协调及监督考核。实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州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各县市、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动态长效工作机制。政府要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平安创建考核体系,加强督查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多方合力组织人员到各乡镇、村、学校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野生植物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
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志愿者、公益组织和民间团体的优势,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让宣传活动走向社会、进入校园、深入基层。三是通过保护宣传,促使公众正确理解科学保护的内涵,树立科学的保护理念。
三、实行采集制度,对采挖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严格管理。凡是实行采集许可的动植物品种,主管部门应进行严格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打击破坏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培育的监督检查,健全日常监测防控、执法监管体系和强化巡查排查多种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广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违法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