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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粤黔飞地园区”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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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新阶段党中央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作出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我省与广东省签署《“十四五”时期粤黔东西部协作协议》,基于东西部协作重大机遇,与广东省合作共建“粤黔飞地园区”是我省紧紧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共同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共享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的突破口。优势分析如下:

一是示范区政策优势明显。既是省级经济开发区又是全国首个以民族文化旅游和健康养生融合发展的省级示范区。201512月省人民政府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538号),明确了特色产业培育、公共产品供给等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财税、产业等7个方面的政策支持。

二是示范区区位优势得天独厚。黎洛高速公路横穿境内;距示范区150公里内有黎平机场、凯里黄平机场、龙洞堡国际机场和桂林双龙国际机场;都柳江梯级航电一体化工程已全面开工,基本形成海陆空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南下两广,东进两湖”的桥头堡和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的聚集区,两广和粤港澳大湾区进入贵州的第一站、第一城、第一区。  

三是示范区具备产业转移的承接能力。园区自成立以来共建成城市主干道31.5公里,标准厂房13.4万平方米,供水管网73公里,污水管网104公里,供电线路299公里,变电站2座,日处理3000吨的污水处理厂1座,日供水2.8万吨自来水厂1座,学校17所,高铁站1个,养老院1所,易地搬迁点5处;在建中医院1所,客车站1个,公墓1个。基本达到七通一平,园区基本框架形成。

四是示范区基本形成特色产业园。推进新型工业化向高质量发展,规划布局轻型工业组团、生态农业组团、新型建材及新能源组团、现代电子信息组团、农特产品加工组团、装备制造组团等6个组团,逐渐形成“工业产业体系多元、产业结构优化、产品层次丰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工业梯次发展格局。

建议:

(一)高位推动,争取支持。积极争取向省级层面寻求支持,高位推动,形成省级层面以省长为组长、州级层面以州长为组长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通过争取国家及省、州级政策支持,在广东省帮扶的大背景下,共同发力,促成在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内建设“粤黔飞地园区”,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建成落地,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选址,科学布局。在示范区核心区规划5平方公里面积作为“粤黔飞地园区”实施载体,在整体规划基础上,科学规划建园,合理布局业态。同时将天柱、黎平、榕江、锦屏等周边县市作为园区的辐射区和联动区,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促进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一体化发展。

(三)强化保障,引入人才。建立州统筹、县主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推进“粤黔飞地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办园机制,形成精简、务实、高效的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建立“内培外引”人才机制,制定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加强人才交流、为特色产业园建设运营提供人才智库

(四)创新合作,共同参与。采取政府指导,市场化运营的发展模式,佛山市提供资金、人才、科技、管理经验,黔东南州提供“粤黔飞地园区”土地,以佛山市为主导,黔东南州为协助,组建管理团队和平台,对“粤黔飞地园区”进行规划、建设、招商和运营管理。

(五)利益共享,互惠互利。一是佛山对口帮扶资金、企业税收贡献、两地收益返还构成“粤黔飞地园区”建设运营经费。佛山市对口帮扶资金中每年安排2千万,连续三年支持作为建设基金划入“粤黔飞地园区”管理和支配;“粤黔飞地园区”财政税收州级留存部分按照佛山30%州级30%,从江县40%比例分配,2026年前佛山和州级各自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粤黔飞地园区”,用于园区建设和运营,促进园区滚动发展,园区所有创收纳入佛山对口帮扶黔东南专项资金统计。“粤黔飞地园区”合作期限为25年,合作期满后,“粤黔飞地园区”移交黔东南州(或从江县)管理,园区所产生的税收、GDP、工业产值、科技创新成果等全部归从江县所有。通过明确分成方式,达到利益共享,确保对口帮扶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工信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