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备我州寄宿制学校宿管人员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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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随着教育改革的发展,加上我州广大农民外出务工,将孩子留在家乡就读,造成了大量的留守少年儿童与留守老人一起生活,留守老人又无能力指导留守少年儿童的学习和对留守少年儿童的安全进行监管。政府为解决留守儿童吃住学有人管,寄宿制学校随之增多。经调研了解,很多农村寄宿制学校现均无专职宿管人员,管理人员大多为学校任课教师和学校临聘人员,给学校学科专任教师和学校增加了过重的负担,老师既抓教学又当保姆还兼任保安,导致广大教师对教育工作的倦怠,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影响我州教学质量的提升。同时,由于人员有限,学校寄宿生的管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为保证我州教育教学正常进行,使学生有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提高我州教育教学质量。建议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第二点要求:“原则上寄宿制中小学校至少要配备男、女管理人员各1人。寄宿学生规模在300-500人的,配备3-6名管理人员;500-1000人的,配备6-8名管理人员;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200名寄宿生可以增加1个编制,男、女管理人员的配比应符合寄宿生性别比例需求”。为此,恳请州人民政府为全州寄宿制学校配齐宿管人员。对于低年级寄宿学生州拿出标准,适当放宽到至少每50名寄宿学生配备1名宿管人员。
建议:
1.整合全州编制,为寄宿制学校招录专任宿管教师。
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招聘宿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