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推进社会保障民生工程确保城乡居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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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一、重要意义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
目前,我国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制度在内,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亿人,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党中央、国务院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第九篇章“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强调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提高农村美好生活保障水平,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三)社会保障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蓝图。提出要树立战略眼光,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不断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党中央将社会保障建设作为惠及民生福祉工作来抓,作为基本民生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合法权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当下存在的问题表现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保费的征缴情况,直接决定着城乡居民能否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在征缴的五个险种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城乡两险)惠及面最广。据统计,2021年黔东南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及全州138万余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惠及全州420万余人。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社保险的征收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各级各部门职责通知》,建构起“政府主导、各乡镇集中代收、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征缴体系,并运用绩效指挥棒层层签订责任状。但在具体工作中,城乡两险的征收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城乡养老保险和城乡医疗保险已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但由于受文化素质等因素限制,多数县域、乡镇仍采取集中代收代缴的方式进行申报缴费。该征缴方式征缴进度很大程序上取决于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一是在城乡两险征缴期限内,重视程度决定征缴工作完成情况。重视该项工作的地区,城居民参保积极性高、参保率高;不重视的则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低、参保率低。二是总体上全年征缴进度较缓。很多县(市)、乡镇平时入库比例较低,大量征缴工作积压到年底突击,工作压力大。比如:截止2021年11月底,离2021年养老保险征期即将结束只剩短短一个月时间,全州16个县(市)平均缴费率仅为62.93%,只有1个县进度超80%,低的县仅达30%。在一定程度上给群众享受保障政策造成风险。
(二)宣传引导不到位。近年来城乡居民社保惠民政策变化大,例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年缴费人员,政府额外补贴缴费额的10%,养老保险缴费分为不同档次,多缴多得;2022年城乡医疗缴费金额为900元,在集中征缴期间缴费个人支付320元,国家补贴580元,个人支付仅占总额度的35.55%等。同时,为巩固脱贫成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不脱政策,贫困户自缴费比例和金额较小。缴社保征缴日常工作,以催收催缴费款为主,社保政策宣传极少,由于宣传不到位,许多城乡居民:一是仅知晓每年的城乡两险个人缴费金额逐年提升,而对于国家提高补贴金额部分并不知悉,二是对已脱贫户仍缴较少保费有意见,导致缴费意愿不高。
(三)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当前,虽然明确了政府、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职责,建立起了统筹推进征缴工作协作机制,从州委、州政府层层传导压力。来去一阵风,重部署、轻落实的情况仍然存在。有时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也不够,机制还行还不够顺畅。
建议:
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养老、医疗等民生福祉攻坚战。针对城乡两险涉及群体体量大,农村人口占比高,人员身体素质、文化层次参差不齐等情况,结合我州实际,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城乡两险的征收工作:
一、城乡两险征缴工作纳入县(市)、乡镇及各部门一把手工程。在“政府主导、乡镇集中代收、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征缴模式下,建议将城乡两险征缴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长抓不懈,作为衡量干部是否讲政治、心系群众的尺度,并干部与职级运行、评先选优、提拔重用等工作挂钩。
二、定期督促通报征缴进度。提前谋划,按月下达组织征缴任务,目下达到乡镇,工作任务细化到村,并于次月通报进度,及时进行调度,确保稳步有序推进,避免任务积压到年终突击。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城乡医疗保险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让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惠及民生福祉的工程不能落下任何一个人。
三、创新宣传方式重点加强对农村缴费群体的政策宣传引导。建议社会保障部门、医疗部门、税务等部门加强日常工作的宣传辅导,各乡镇、村两委通过QQ群、微信群、抖音小视频等形式,向农村年轻群体进行政策推送,对老年人不方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情况则通过宣传栏、村广播定期播放宣传政策:一是对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和国家补贴缴费部分政策做重点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居民医保制度处建设完善过程中,筹资标准合理调整主要用于提高参保群众待遇水平,在保障普通门诊、住院报销、慢特病门诊以及纳入报销的药品种类和报销比例等方面大幅调整和提高。二是针对农村非贫困户大力乡村振兴有关惠民政策宣传,争取这部分群体对脱贫户过渡期“脱贫不脱政策”理解和支持。三是抓住春节等农民工返乡高峰期宣传政策。乡镇、村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提升政策知晓度,清缴保费入库,避免应未入保、漏保致贫、返贫。
四、针对现医保费逐年增加,部分群众反映缴费压力大的情况,建议参照养老保险缴费办法,制定分档缴费标准,由群众自己选择缴费的档次额度并享受对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