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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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为了发展我州地方经济,进一步对地方中小企业保护和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对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入规上企业。
2.对年产值超过2000万元和年产值比上年递增1%以上的规上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3.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和项目资金支持。
4.属政府采购的产品,优先考虑采购本地企业产品。
5.加强东西部协作,助推“黔货出山”,把州内农产品推向沿海地区。
6.疫情期间,要求继续对中小企业给予减免部分税费。
7.要求对2018年扶贫子基金贷款给予延期,因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企业难以按五年期限还贷。
8.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企业和取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机产品的企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