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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激励从江县文艺创作者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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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这既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在要求,又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客观必然,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快速建设,更能驱动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协调健康发展,从江县原生态民族文化厚重,有 “最后一个枪手部落”—岜沙苗寨,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誉为“清泉闪光之音乐”的原生态侗族大歌之乡—小黄,被誉为“养心慧地、民族原乡”。目前从江县涌现出一批文艺创作爱好者,创作了大批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如:《最美的梯田云上来》、《醉美是这里》、《苗乡恋歌》、《遇见占里》,抗疫情歌曲《逆流而上》,庆祝建党100周年歌曲《百年宣言》等近百首广为传唱的歌曲。但目前从江县未有出台文艺作品创作鼓励机制,大部分文艺创作者失去创作的动机与激情。因此,需要有相关激励、扶持文艺爱好者精品创作的奖励文件,立足从江,增强文化自觉与自信,点燃全县文艺工作者的创作激情,创作出更多独具从江气派的精品力作。

建议: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鼓励文化精品创作作为“文化活县”、“文化强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出台从江县文艺创作指导性文件,每年组织地域性文艺创作活动,统筹全县的文化精品创作工程,推动形成文化产业品牌建设的合力。

二、进一步健全评估、评审、考核、奖励机制,遴选出一批地方文艺工作者的优秀作品,进行宣传和推介,不断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活力,繁荣和发展从江县文化事业。

三、制定《从江县文艺创作精品和文艺人才扶持奖励办法》。对近年来涌现出的优秀作品和优秀文艺工作者的奖励有依可循,对地方优秀作品进行保护并以资鼓励在文化艺术各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对从江县的文化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艺工作者,使从江县文艺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四、加大文艺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文艺人才创作能力。要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要着眼于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使用人才,扶持资助具有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文艺骨干参与文艺创作,从中遴选文艺骨干和名家大师后备力量。积极鼓励文艺名家、文艺骨干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从而创作出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文艺精品佳作。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文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