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文化艺术奖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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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化艺术创作的指示精神,传承弘扬民族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促进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文化与经济共赢,进一步激励广大文艺创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设立文艺评奖是推动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重要手段。从新时代文艺发展的现状来看,文艺基础理论研究亟须深化,文艺创作的引导能力亟须加强,全州民族审美鉴赏水平亟须提升,文艺工作者的辛勤劳动也亟须肯定。在此,特建议设立黔东南州政府支持的综合性苗侗民族文化艺术奖,激发黔东南州本土文艺爱好者创作激情。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黔东南州文化底蕴深厚,但近年来很多基层文艺创作者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在文艺创作上缺乏激励机制,许多从业者转行另谋他业,导致文艺创作界人才流失,队伍青黄不接,十分不利于文化强州的发展进步,影响我州文化事业大发展和大繁荣。
2.2018年以来,黔东南州苗族侗族人口共占总户籍人口的72%以上,届时没有一个属于本民族区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文艺奖项,无法申请专项经费,较好的鼓励广大文艺创作者,各县文艺协会在文艺组织和艺术推广工作中也没有争先创优的平台。
二、建议:
一是州委、州政府下发通知,出台《苗侗民族文化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重点奖励基层在文艺基础理论和文艺创作领域有原创价值的理论成果。
二是每隔两年举办一次评选评奖活动,对符合条件获奖的文化艺术协会、团体及个人进行奖励和扶持。以此激发黔东南州广大文艺创作者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推动苗侗文化建设的阵地作用,增强民族文化竞争力,提高文化发展软实力,促进文化强州,通过评奖促进德艺双馨文艺人才脱颖而出,使思想艺术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各艺术门类百花齐放。
三是严格审核申报内容,建议州政府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奖项的协会、团体及个人申报作品进行考察、审核、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