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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构建关爱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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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的加快,职工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显现。如基层干部面临“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基层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大多数基层干部常处于辛苦、忙碌的工作状态。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大量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仍坚守在防疫一线,他们的工作强度大,工作压力也大。心理健康不仅关系到职工的健康问题,也直接影响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对处于职业发展特定时期或者在特殊岗位工作的职工,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目前全州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大多局限在少数部门自主开展状态,缺乏自上而下统一规范的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为帮助职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和谐,进一步构建关爱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助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特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健全关爱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卫键、群团组织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服务机制和体系,探索建立针对不同行业、地域、岗位属性的职工心理健康监测指标体系,推动服务覆盖面更广泛、服务内容更精准,切实惠及广大干部职工。

2、组建全州专业心理健康服务队伍。以资源整合和专业培养双管齐下推进,开展心理健康职业技术培训推动人才培养,以购买服务、志愿补贴等多形式吸纳社会资源、公益机构、心理健康咨询专家或心理健康专业志愿者等组建全州心理健康服务队伍人才库,每年至少一次深入各县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专业性的心理疏导服务。

3、建立“职工心理服务驿站”阵地。全州和各县可组织成立一个“职工心理服务驿站”,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心理咨询一对一服务,为有需求的职工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咨询等服务。因县级缺乏心理咨询专业人才,且规避一些职工怕暴露隐私的担忧,建议由州心理健康服务专家下派蹲点开展服务。

4、将心理疏导纳入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培训内容。组织人事部门在制定干部职工培训课程时,建议增设一堂职工心理疏导课,帮助干部职工更好化解压力、调节情绪。

5、支持心理健康服务专项工作经费。将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组建,开展宣讲授课,下派蹲点服务,“职工心理服务驿站”阵地建设等列入心理健康服务专项工作经费予以支持,建议纳入州财政预算下拨,适度化解县级财政压力。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卫生健康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