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协商建言 > 详情

关于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字号:

内容和办法:

传统村落我国传统文化的历史积淀,特别是具有民族风格的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鲜活载体,维系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寄托着中华儿女的乡愁,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例如:我榕江县共有29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是“苗侗祖源·绿色榕江”的名片。近几年,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设深入开展,为传统村落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及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传统村落也面临着保护和发展的压力。因此,如何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利用问题,走出一条可持续和谐发展之路显得日趋重要。

当前传统村落存在的几个共性问题:

一、村寨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有待加强。有的传统古村落群众取暖,尤其是做饭仍为烧柴,加上厕所革命尚未彻底,少部分卫生不达标的旱厕仍然存在,导致厨间(房)卫生、厕所卫生等还达不到干净、整洁、无异味的卫生标准。

二、村寨建筑风貌保护力度有待加强。有的村民在外打工挣钱后选择在村寨中或者附近重新修建平房、寨子中间掺杂建有少部分砖混房屋,使原有的传统村落建筑不协调。

三、村民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待加强。绝大部分传统村落,尤其是古村落的主要建筑材料为木材,年代久远且比较集中,加之古村落的消防设施管护力度较小,农户的消防意识较为淡薄,消防隐患较大。

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民代表大会、鸣啰喊寨、广播电视、宣传画报、宣传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黔东南民族文化保护条例》等系列规章制度,将传统村落保护写入《村规民约》,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引导群众改变“脏乱差”生活陋习、养成文明生活习惯,使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落实在日常行动中。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传统村落保护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黔东南民族文化保护条例》,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加大消防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做好村寨房屋、建筑物和风貌监察、落实好鸣锣喊寨制度、管好用好消防员、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应急演练,最大限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同时,要切实加大“两违”整治,增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奖励机制。通过开展财政补偿、破坏者补偿、使用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社会补偿等多种方式健全完善政府调控、市场配置、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形成全方位、多渠道保护和发展的传统村落工作格局。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住建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