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对策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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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201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十三五”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乡村人居环境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仍面临着以下方面的困境:
一、农村人居环境发展不均衡。从基础设施建设来看,城镇辐射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的供水、污水处理、公厕、垃圾分类回收等配套设施比较齐全,部分地区已经达到城镇发展水平,但在一些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偏远乡村,人居环境治理配套设施建设还不完善,各项治理指标偏低,农村人居环境发展不均衡。有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还比较粗放,还存在高消耗和高污染的情况,这些地区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难度更是艰巨。
二、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缺口大。受限于传统的治理模式,目前政府仍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第一主体,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基本上靠政府投入,缺乏社会资金参与,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后期的管护和运行费用主要靠乡镇和村级自筹解决。集体经济发展好的乡村资金投入相对较多,设施运行还好;但集体经济发展差的乡村,由于缺少资金投入,很多环保设施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了资源的浪费。集体经济发展落后的乡村还占有很大的比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资金缺口还比较大。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机制有待完善。首先,一些乡村虽然配备了垃圾桶、垃圾箱、转运站、运输车等设施,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运营与管护机制,既没有运营组织,也缺乏管护经费,导致了这些设施的闲置和浪费。其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范围广、涉及学科多,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但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刚刚起步,评估和监督机制还没有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还缺乏有效的管理。第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涉及部门较多,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存在重复建设和治理不到位的情况。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部门在国家政策推动下实施了相应行动措施,如农业部门推行的美丽乡村建设,财政部门、环保部门推行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住建部门推行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等,都是实现农村生态宜居的具体行动,但由于缺乏相互协调和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还存在有些区域多次做了“锦上添花”的重复建设,有些区域却因“九龙治水”的权责不明二导致“大家管”和“大家都不管”的局面。第四,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多数只为“整治”而整治,缺少发动群众参与的措施和机制,村民参与度不高。
四、思想认识、参与意识有待提高。从当前开展的工作来看,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和改善工作,但有些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现象。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一些基层管理人员和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认识不足,人居环境治理理念还没有渗透到农村文化思想中去,治理意识不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思想认识、参与意识还有待提高。
建议:
一、建立健全人居环境优化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农村实际,结合自然环境、人文风俗、经济建设等因素,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机制;结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适用本地区的奖罚制度,制订有效的人居环境治理保护措施。一是成立专门的监督、评估机构,对农村的建设规划,日常垃圾清理、运输,废弃物集中处理,公共区域卫生进行监督,定期对区域内人居环境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实施奖惩。二是做好农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规划工作,科学规划建房用地,严格执行报批程序,规范农村建设行为,杜绝私搭乱建发生。三是制订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标准,对造成污染的企业责令停业整改,对存在污染的产业进行优化或调整。四是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社会化服务机制,灌输“谁受益、谁出钱”理念,解决无运行资金投入的难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可持续进行。五是出台监督和奖励政策,鼓励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监督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的玩忽职守和不文明行为,不断提高村民的治理理念、规范日常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果。
二、优化管理体系,构建乡村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管理体系建设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基础和保障,构建网格化的管理服务模式,可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精准治理,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可持续进行的有效途径。一方面,通过对农村人居环境的不同地理区域、不同设施基础、不同治理条件以及不同治理目标进行分区分类,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网格化管理。另一方面,网格化的管理模式能够将各项环境治理政策落实到位,可将管理责任落实每位管理人员的身上,达到精准治理的目的,既能够保障不同农村地区人居环境的有效改善,也能够丰富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创新化实施。
三、探索适宜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治理方法。立足农村地区人口密度小、环境资源多的特点,因地制宜探索合适的治理方法,不照搬照抄城市的治理路径。如在垃圾处理方面,不必强化统一回收转运处理,而应将重心放在垃圾分类上。农村垃圾分类相对于城市而言,有其独特之处,只要分类得当,大部分生活垃圾可以就地处理和利用。比如作物秸杆、菜叶、瓜果皮、食物殘渣等有机垃圾可以直接沤肥还田,建筑垃圾可以用来铺设路基等,经过这些处理后,农村垃圾减量可达80%以上。农村地区本身就缺钱,在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不宜建设需长期投入资金才能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而应通过分类排放、分类处理解决。将厕所污水和其它生活废水分开排放,厕所污水可以还田作为肥料利用,达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目的;其它废水可以集中排放至小微人工湿地,湿地内种植美人蕉、水葫芦、水花生等吸附性植物,通过植物吸收去除废水中的有机质,经过滤后便可排入自然水体。
四、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主动性。结合环保法规和环保知识宣传,从正面对农村居民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人居环境治理观念,增强人居环境治理意识,激发农村居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党员干部的带动作用和典型代表的示范引领,树立和强化人居环境治理意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通过走访群众,与农户交流,解答农户疑问,听取农户意见,达成思想共识,凝聚工作合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营造村村开展整治、人人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培养引进人才促进人居环境有效治理。人才培养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必要工作。人居环境治理是一项目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没有专业知识的支撑,人居环境的治理成效将大打折扣,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就显得十分重要。农村经济落后,没有吸引力,高校毕业的专业人才大多留在城市,而农村原有的知识青年也大部分迁往城市,加剧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治理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需要进行全局的、系统的、专业的规划,是在生态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更需要专业的知识和人才。培养和引进人才是一项重要和必要的工作,是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治理的必须要素。
六、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居环境治理经费。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点内容及优先顺序,对所需资金进行科学匡算,并将其纳入基层财政预算,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资金需求,将好事办好、办实,切实避免“工程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