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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小学开设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业心理辅导教师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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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各种压力的加剧,人们的心理问题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中小学生受到心理问题的困扰。个别学生因学习压力、早恋、迷恋网络、家庭矛盾等引发自虐、自残甚至自杀的极端行为时有发生,部分留守儿童没有父母的监管、引导,造成学习态度不端正,旷课、逃学,甚至还有的因心理问题未得到及时疏导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州大部分学校没有设立学生心理辅导(咨询)室,没有配备专业的心理辅导教师,更没有开设心理辅导(咨询)课程。一旦发生学生有不健康的心理,只好让班主任做做思想工作或劝学生停课回家休养,使得学生心理上出现的情况在校得不到及时指导和解决。因此,在学校开设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业心理辅导教师,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减压的当务之急,它既是学生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针对当前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差、孤独寂寞、竞争压力大等生活状况,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学校开设心理咨询(或辅导)课程,并将其纳入学校的教育体系,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奠定良好基础。

二、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教师,开展经常性心理咨询服务活动,使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能得到及时的咨询和帮助。

三、加强在校师资队伍的培训,除专业理论培训外,师资队伍的心理素质培训尤为重要,只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教育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