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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村两委干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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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我国的社会保险是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于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权利重大社会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保障、失业有救济的有效法定途径,有效缓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险种,通过省级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具有用人资质的单位进行缴纳。依法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死亡等情形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是有效化解矛盾风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用途:一是参保对象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干部、工人及在岗人员,在生产经营及履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遭遇伤害、职业病等可享受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待遇;二是工伤原则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参加工伤保险可有效保障劳动者、降低用人单位成本有效化解矛盾;三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等不同,由用人单位按100%全额缴纳;四是工伤保险待赔偿遇标未设上限,对比商业保险有明显优势;五是工伤具有福利性,其保障内容比商业保险范围更广,作为国家实施政策兜底保障。

存在的主要问题:以黎平县为例,目前行政村(含社区)321个,由县级财政发放工资经费的村两委干部为2064人,平均每村干部有6人,含村党委支部书记兼主任、副主任、文书、村监委主任、宣传员、专职治安员等。其中60岁以上1858人,60岁以下236人。当前正处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和开创乡村振兴时期,基层一线村两委干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在执行工作受到伤害、死亡等,由于村级干部未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目前尚未有解决途径,受伤、死亡村级干部本人及其家属得不到有效保障。产生的医疗费用、伤残待遇(含因死亡)等落实遇到难题。同时,找不到承担责任的主体单位,伤者、死亡家属维权困难。容易挫伤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导致信访案件及社会矛盾的产生。2018至2020年我县受理咨询村两委干部受伤共10人,其中死亡4人。

关注基层村级干部的工伤保险参保问题,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更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项工作成本不高,社会效益明显。以黎平县为例,村两委干部共2064人,2021年缴费费率和标准测算,共需缴费资金仅52.48万元,其中60以下1858人47.29万元(村两委干部可参照列入国家机构和公务员等第一类行业类型人员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缴纳21.21元,每年缴纳3.94万元);60岁上236人参加缴费商业意外保险5.19万元(人均年缴费标准220元)。因此,建议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以乡镇、街道作为用人主体责任单位,将基层一线村干部纳入工伤保险。一是将60岁以下符合用工年龄的村委干部纳入国家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二是将60岁以上村干部纳入商业意外保险参保。这样既能体现政府部门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又能节约伤后赔付待遇支出,使基层村级干部获得最大限度的工作保障。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人社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