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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新乡贤参与机制、提高寨管委治理功效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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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近年来,我州针对少数民族地区行政村下辖自然寨之间相隔距离较远、管理范围大、人口多,群众办事不方便、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在施行“组管委”“十户一体”等村民自治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由州级制定完善政策,深入探索实施“寨管委”模式乡村治理机制,推动基层治理触角向自然寨延伸,有效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截至目前,全州组建“寨管委”1547个,配备“寨管委”委员11640人,有效防止了村寨管理链条脱节,为乡村治理开新局进行了有效实践。

“寨管委”委员由3至7人组成,主任1名、委员2至6名。实行“3+N”管理模式,“3”指乡(镇、街道)1名干部任指导员、村级选派1名村干部任包保员、寨选1名“寨管委”主任,“N”指保洁员、管水员、护路员、安全员、护林员等,下设经济发展、文化教育、文明建设、环境整治等小组。

按照有能力、有精力、有热心、有公心的标准,采取村“两委”推荐、村民推荐、所在自然寨村民会议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选配委员,主任从本自然寨在村“两委”中担任委员的人员或村民组长、“十户一体”户长、网格长兼任,其他委员从本自然寨的“两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干部、退伍复员军人、致富带头人等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优秀村民中推选。

“寨管委”管理模式中,人才是第一资源,这就需要破除人才供给困境,我们应该解放思想、打开思路,“寨管委”委员不仅仅只能是本寨人员,凡有乡愁,有知识,有素质,有财产,有眼光,愿意为乡村公共事务事业奉献的新乡贤们都可吸收,不仅包括一直在当地农村生活的本土乡贤、生于农村,成长工作在城市的离土乡贤,还包括一直在城市生活工作,但是愿意到农村来,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的外来乡贤。

建议:

一、提供新乡贤返乡平台

乡村人才的供给不足严重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城市化的虹吸效应吸引着大量人口流入城市,只有老弱病残留守“空心村”,乡村振兴遭遇瓶颈。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需要注入新鲜的力量,推动在外新乡贤返乡,加入到乡村振兴中来。这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还需要增加新乡贤作用发挥平台与渠道,以他们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经验,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建言献策,发挥自己的优势,实现农村与城市的接轨。

二、制定新乡贤参与机制

在参与原则、参与方式、参与过程等方面制定一套符合本地实情的新乡贤参与机制。比如,可以根据返乡乡贤的时间和意愿,把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分为:永久定居型、退休定居型、候鸟型、探亲型等。

三、改善基层治理环境

基层治理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治理的效果,这就需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乡贤文化,加强乡村文化建设,重塑乡土文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文化振兴、产业振兴,为在外新乡贤的回归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四、加强新乡贤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就需要新乡贤不断地学习和“充电”,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以便应对日益复杂的乡村矛盾。在工作中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和态度,真正地融入到村民中,发挥自己的才智,为乡村发展建言进策,做党和人民的智库。

总之,我们要聚新乡贤之心,集新乡贤之力,汇新乡贤之智,联新乡贤之情,展新乡贤之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力、新乡贤的带动力和农村社会组织的影响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寨管委”治理实效,实现乡村良法善治,助力乡村振兴。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委组织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