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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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龄人口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与养老服务业相对滞后的矛盾日趋突出,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我州常住人口375.8622万人。其中60岁以上常住人口64.25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7.09%(高出全省1.9%),65岁以上常住人口49.2289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3.10%。按照国际通用标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大于10%或65周岁以上老年人比重超过7%,便可称为老龄化社会。黔东南州老龄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城乡养老已成为一个重大社会现实问题。
一、当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及老年人养老观念有待转变。绝大多数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意愿不高,大部分老人受传统敬老院模式和“养儿防老”观念影响,大多数家庭和老人还没有形成花钱买服务观念,养老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二)养老设施建设与新建住宅小区建设规划不同步。一些新建社区或住宅区没有很好地落实养老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等规定,导致部分新建社区无养老服务场所或建设面积达不到标准。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财政困难,专项资金没有及时拨付,造成部分养老机构建设严重滞后甚至停工,没能投入使用。
(四)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用地难、启动资金大、利润薄是制约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瓶颈。社会资本举办民办养老机构在土地、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较少,手续繁杂。
(五)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匮乏。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平均年龄偏大,专业人才不足。
二、几点建议
(一)健立建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体制,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定期研究养老服务重要政策、重要工作、改革创新重点事项,将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分别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政府民生实事内容,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民政、健康卫生、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医保等部门要依法履行好各自养老服务工作范围内的职责,协调配合,制定完善各项标准,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二)积极探索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要积极探索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以多种形式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结合服务。一是坚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投资成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为居家社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二是切实办好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老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有剩余床位的,可以向社会开放。鼓励医疗机构、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养老机构中的护理人员上门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等服务。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跨地区养老服务需求。在健全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主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大力扶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一是要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对上级专项经费要拨付到位,不得挪用,同时用好福彩公益金。二是着力推进公建民营模式,可以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由民间力量管理经营。三是力争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措施,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扩大民间融资,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的标准。进一步提升自然人、法人等市场主体活力,形成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做活做优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做大做强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四是根据地方养老需求实际,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对新建设的城镇居住区应当以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对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五是对尚未完工老年养护楼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工,尽早投入使用。
(四)加强培训,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或者课程,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借助养老服务机构平台设立教学实习基地,有计划地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服务意识、职业道德、服务技术水平。二是建立养老人才入职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增长机制,提高福利待遇,同时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各种养老志愿服务,逐步形成专兼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实现养老标准化职业化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