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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黔东南州乡村人才振兴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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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办法:

乡村振兴,人才为先。乡村的产业要靠人才来大干,文化要靠人才来兴起,生态要靠人才来美化,组织要靠人才来加强。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人才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推力,是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有力保障。

一、乡村人才振兴面临的困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迫切需要有效发掘基层组织带头人、产业兴旺领路人。但目前各类人才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综合素质上,与乡村振兴的内在需求有较大差距,成为制约乡村发展的短板。

(一)乡村人才数量不足

各类人才绝大部分只参加过短期的技术培训,没有接受过中专以上的系统教育,农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中90%没有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现有人才队伍规模和素质难以带动乡村振兴全局。

(二)乡村人才流失严重,入不抵出

2020年末,黔东南州户籍人口484.73万人,常住人口355.20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99.66万人,在外就业121.02万人(其中跨省就业79.8万人)。跨省就业主要为广东、浙江、福建和江苏等地,占跨省就业人数的70%以上。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吸引力不强,编制财力有限,创业创新环境差,项目资金、风险保障、技术服务等配套支撑不足。

(三)乡村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需要脱节

过去多年对乡村人才的培养、培训集中在种养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现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三产加速融合,生产经营模式不断创新的大背景下,培训内容的更新跟不上发展需求的变化,乡村人才的培养滞后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原因是乡村人才的培养以政府部门为主,各部门之间的培养培训工作交叉重叠情况较多,缺乏统筹协调,培养培训计划的生成机制偏重于规划安排、按部就班,没有及时根据发展变化进行灵活调整,市场机制的利用和社会力量的调动不充分。

(四)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

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在分配、激励、保障制度方面不完善,人才待遇与业绩、贡献不相称,人才价值体现不充分。没有把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对农业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农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人才评价认定考核的主要依据和重要标准,对调动人才积极性的激励保障机制重视程度不够,激励方式较少。

二、加快乡村人才振兴的几点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乡村人才振兴是根本。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立足州情、县情、乡情、村情,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人才队伍,补齐乡村人才短板。

一是大力发展乡村教育事业。要明确乡村教育目标定位和价值取向。乡村教育要切实扭转“离农”倾向,倡导知农、为农、爱农教育,着力培养和努力增强学生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情感。建议农业院校、各级职业学校要紧紧围绕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养一批有技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科专业人才。同时,依托自身学科优势,紧密结合乡村产业振兴要求,积极推进校地、校企等多种形式合作,构建以协同创新为特征的产学研用组织模式,以此带动农业科研人才队伍整体实力提升。

二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传统农民向现代职业农民转型。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培养一批农业经纪人、职业经理人和乡村工匠,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劳动者大军;培训区域要着重向贫困地区倾斜,培训内容着重向农业发展理念、绿色发展、农业文化、创业创新和农场管理等重要主题集中,突出培训内容的时代性、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是优化乡村创新创业环境,引导各类科技人才到乡村奉献才智。第一,优化制度供给。毛泽东主席说过:农村是广阔的天地,那里是大有作为的。为解除回乡下乡人才后顾之忧,更好吸引城市企业家、干部、科研技术人员、大专院校毕业生、城市居民和回乡创业者到乡村创新创业,应实行城乡通用的就业、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乐业。第二,完善政策措施。制定乡村人才振兴规划,将乡村人才规划与乡村发展规划、建设规划、治理规划同步规划,注重多规合一,并将项目、资金与人才打捆,确保项目、资金、人才同步落地,同步实施,实现项目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无缝对接和深度融合。第三,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要遵循乡村人才的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注重根据不同职业、专业、岗位的差别,探索建立以产业发展贡献为导向的分层分类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引导乡村人才进行接地气的研究,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科研成果应用在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实现自我价值。

审核意见:
建议由州乡村振兴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