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协黔东南州委员会2019年度 视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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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机关各委办室、各县(市)政协:
《政协黔东南州委员会2019年度视察计划》已经2019年3月26日十二届州政协第15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作好相关工作安排。
政协黔东南州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政协黔东南州委员会2019年度视察计划
为做好2019年度州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根据州政协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视察内容及视察组织
州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由州政协统筹安排,采取常委会议视察、主席会议视察、委员视察和委托各县(市)政协组织住当地州政协委员视察四种形式。视察工作分别由州政协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各县 (市)政协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如下:
(一)常委会议视察1次(由州政协办公室和州智力支边办负责组织)。
视察内容:大力推进2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农产品基地。(6月)
(二)主席会议视察1次(由州政协办公室和研究室负责组织,邀请住黔东南州的省政协委员参加)。
视察内容:多渠道支持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5月)
(三)委员视察7次(由州政协各专委会负责组织)。
1、提案委负责组织委员对“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8-9月)
2、经济委负责组织委员对“村级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视察。(8月前)
3、文化文史与学习委负责组织委员对“农村集体聚餐‘合约食堂’工作”进行视察。(7月前)
4、教科卫体与港澳台侨委负责组织委员对“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情况”进行视察。(10月)
5、人资环委负责组织委员对“全州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视察。(3-4月)
6、社法与民宗委负责组织委员对“法院执行难工作”进行视察。(8-9月)
7、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委员对“‘三个一百万’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6月)
(四)住各县(市)州政协委员视察。
委托各县 (市)政协组织住本县市的州政协委员参加本县(市)政协组织的视察。视察报告11月底前报州政协办公室。
此外,未列入计划的,如确有必要并经州政协领导同志同意,可以适时组织开展视察。
二、工作要求
视察工作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作风,进一步强化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领导、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精简高效,不断提高统筹协调和服务水平,切实提升视察工作成效。
(一)加强视察工作的领导。
州政协委员视察是以州政协名义开展的活动,各视察团(组)由州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别担任团(组)长领导视察团(组)活动。
(二)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政协委员是视察工作的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委员参与机制,在视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注重发挥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参加视察的委员要深入了解情况,主动研究问题,认真开展讨论,积极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精心组织视察活动。
1、视察团(组)组织方式。严格控制组团(组)规模,优化组成人员结构。委员视察要邀请与视察内容相关的委员和关注该视察内容的委员参加;视情邀请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及被视察县(市)的州政协委员参加;住黔东南的省政协委员可根据本视察计划中的视察内容,选择1-2个视察题目,也可邀请参加主席会议视察活动。
2、注重视察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视察团(组)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视察方案,召开视察组团(组)会议,请有关部门为委员介绍情况,研究视察提纲,明确视察任务、目标和要求,统一思想。参加视察的委员要主动收集有关资料,提前进行相关研究。
3、周密实施视察活动,视察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村入户深入研究,在实地考察和座谈的基础上,认真反映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4、做好视察保障工作。视察经费,由州政协办公室统筹管理。视察团(组)要轻车简从、厉行节约、注重实效。州政协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做好有关视察的各项服务工作。
5、严格视察纪律。不张贴悬挂各类欢迎标语横幅,不安排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标准住房,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所有视察团(组)成员一律统一乘车随团(组)工作人员,本着精简原则从紧安排。视察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邀请视察地政协1位负责人陪同,不搞层层多人陪同。
(四)注重视察工作质量,努力提高视察实效。
视察团(组)要指定专人起草视察报告,经视察团(组)成员认真讨论研究形成初稿后,报视察团(组)长审阅并提请州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州政协党组文件形式报送州委、州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及视察有关县(市)党政部门。州政协办公室积极做好视察报告的跟踪反馈工作,加大视察成果转化和落实的督办力度,及时将视察报告及落实情况反馈参加视察的委员,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